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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警示教育】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数:1299更新时间:2023/1/30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近期查办的5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保康县商业贸易中心党支部书记、经理黄佳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月至4月,黄佳泽先后5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襄阳宴白酒17瓶,价值4386元。黄佳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黄佳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襄阳市第一粮油所主任方松青违规公款吃喝问2019年至2020年,方松青多次在节日期间组织市第一粮油所职工聚餐,违规报销接待就餐费用和职工聚餐费用77114元。2022年10月,方松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襄阳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党支部书记檀正刚等3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至2020年,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无公函、无事前审批单、无接待清单、未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18笔公务接待费共计39448元、15笔烟酒费用共计39740元;2020年5月至8月,檀正刚先后三次在单位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宴请费用共计3437元。2022年3月,檀正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兼会计周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张源长受到诫勉处理。

四、南漳县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陶进军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陶进军在任丹漳大道建设项目指挥部技术负责人期间,先后2次在春节前接受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段某某宴请,并收受段某某赠送的黄鹤楼1916香烟3条。2022年7月,陶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襄城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杏平等2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0月19日,襄城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杏平,时任襄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王帅,在襄城区某酒店违规接受该区农业项目中标单位法人代表黄某某宴请。2022年11月,黄杏平、王帅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自我剖析,深刻认识违规吃喝对党风社风民风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违规吃喝顽瘴痼疾。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刹住违规吃喝歪风,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善向上,以优良党风政风促社风带民风,汇聚起奋进新征程的强大正能量。

(转载自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