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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警示教育】关于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襄阳市纪委网站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网站点击数:1617更新时间:2022/8/18

1.老河口市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张玉强醉驾问题。2019年9月4日,张玉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玉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21年6月,张玉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调整退休待遇。

2.老河口市残联主任科员冷军酒驾、醉驾问题。2019年7月30日,冷军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老河口市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老河口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9月6日,冷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2月,冷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老河口市第二房地产管理所退休干部赵呈会两次酒驾问题。2017年9月22日,赵呈会酒后驾机动车,被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老河口市交警大队对赵呈会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十二分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30日,赵呈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被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老河口市交警大队对赵呈会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赵呈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老河口市张集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龚建波酒驾问题。2020年6月24日,龚建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老河口市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老河口市交警大队给予龚建波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龚建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大桥路社区原第一书记张建国酒驾问题。2018年1月10日,张建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老河口市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老河口市交警大队依法对张建国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张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转载自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