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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襄阳市纪委监委文章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点击数:1039更新时间:2022/9/16

中秋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宜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晓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何晓波安排司机虚开发票套取公款9.261万元,用于送礼及公务接待。2018年以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让其他单位报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何晓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何晓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友尼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7月7日,刘友尼安排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彭海东购买本地散装珍珠液白酒200斤(价格为100元/斤、150元/斤各100斤),先后在公务接待及单位加班餐使用合计8次,共28斤。2020年8月,南漳县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彭海东将剩余的白酒退回给酒商。2022年2月,刘友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海东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三、襄阳市中心医院基建科工作人员喻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9月至12月,喻斌利用负责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电缆审计结算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电缆供应商财物共计15000元(价值5000元的烟酒、4张面值1000元的武商购物卡、现金6000元)。喻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2年2月,喻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襄阳市市政管理处泵闸管理所工作人员王延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襄阳市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王延河,借调至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担任襄阳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2021年12月30日中午,接受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高新区凯霖食府的宴请。2022年3月,王延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五、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治调主任、民兵连长余正林大操大办问题

2021年6月10日,余正林未经报备和审批,违规在保康县城某酒店为其儿子操办12岁生日宴,并超范围邀请37名非亲属参加,收受礼金8400元。2022年6月,余正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政治体检,扫净“思想尘”、破除“心中贼”,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方法,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尤其是隐形变异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转载自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