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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招标公告

作者:赖欣文章来源:市政公司点击数:1206更新时间:2024/10/14

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对 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项目淤泥处置服务 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高新区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3101246.85元(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确定投标报价,若投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5.招标需求: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项目经过图审的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范围内的淤泥处置及泥饼、固结物的消纳,具体详见清单。

6.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及其验收规范。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满足招标需求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二)相关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前36个月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相关施工合同不少于1个。(能够提供清晰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近三年任意年度完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服务要求的机械设备。

5.2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文件在该标包将均被否决。

5.3投标方应自愿接受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并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服务。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 10 月21 日至 2024年 10 月 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格式见附件一);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地点: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磋商时间: 2024 年 10月 3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区胜利街

联系人:赖欣

电  话:15172668228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汉江城建集团官网上发布 

 

附件:领取文件